全国站

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省撤销沧州市郊区的批复

智律网整理 责任编辑:纪云琪 2017-12-05 17:28:35 此文已帮助过 297

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省撤销沧州市郊区的批复(国函[1997]96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沧州市郊区的请示》(冀政(1997)58号)收悉。同意撤销沧州市郊区,将原郊区的南陈屯乡(不含王希鲁村)、小王庄乡(不含三里庄、北赵家坟村)划归运河区管辖;将原郊区的小赵庄乡、南陈屯乡的王希鲁村、小王庄乡的三里庄和北赵家坟村划归新华区管辖。

国务院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一日


您知道吗?

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与影响;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律师咨询专业意见,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下一步,马上点击“找个律师”按钮,找当地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确保您的权益及时得到有效保护,降低法律风险!如果您的情况比较麻烦,不要再犹豫了,我们建议您第一时间找律师解决。

找个律师

如何选择好律师?

智律大数据帮你精准匹配!
  • 找专业对口的,精准!

    根据案情涉及专业选择,系统帮你细分具体需求,快速找到专业律师。
  • 匹配度最高的,靠谱!

    同时检索全网律师条件,匹配度及理由一目了然,律师结果为您定制。
  • 看案例相关的,放心!

    查看匹配结果中办过自己相似案件最多的律师,他一定更有经验胜任。

Copyright©2024 智律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291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