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乃文 律师尚未发布办案案例
武乃文,男,汉族,1975年生,四川省德阳市人。2002年通过全国首届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3年----2009年5月,该律师在新疆德新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2009年6月,正式加盟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该律师擅长刑事辩护、经济合同纠纷、公司法律事务、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一贯诚信待人、严谨办案、深研业务、维护公正,为客户代理或辩护数百案件,并担任喀什川渝企业联合会、中国华电(集团)喀什公司、大漠坊酒业公司、新业房地产公司等当地多家知名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赢得众多客户的信赖。该律师始终以恪尽职守的精神,为客户提供法律帮助;以客观公正的态度,为社会履行律师职责;以负责任的方式,应用法律! 主要代理(而不限于)以下案件: 2004年,在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伽师县电力公司诉伽师县农村供水公司供电合同纠纷(诉讼标的额104万元)一审案,法院采信了武乃文律师的代理意见。 2005年,在农三师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新疆建设兵团第八建筑公司诉张林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标的额87万元)一审案,法院采信了武乃文律师的代理意见。 2006年,在巴楚县人民法院办理兰云莲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一审案,法院采信了武乃文律师的辩护意见。 2007年,在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卡库扎·亨利、艾利·亚扎迪、卡萨玛·巴克瑞、西提比亚·马依库瓦、欧古姆斯·特密塔尤·詹姆斯、马萨尔·安尼亚姆等外籍人员涉嫌走私毒品(海洛因20.7千克)罪一审案,法院采信了武乃文律师的辩护意见。 2008年,在疏勒县人民法院、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江申春诉文平建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审、二审案,法院采信了武乃文律师的代理意见。 武乃文律师咨询电话:15909981818. QQ: 38410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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