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霄飞 律师
交通事故 浙江展博律师事务所 执业年 0 篇可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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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履历

律师档案
  • 姓名 冯霄飞
  • 性别 
  • 职务 
  • 擅长 交通事故
  • 执业律所 浙江展博律师事务所
  • 律所规模 
  • 执业证号 13301200610782772
  • 执业年份 0
  • 教育背景 
  •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71号帝凯大厦1号楼四单元六楼
  • 交通线路 

律师介绍

冯霄飞律师,浙江展博律师事务所主任。毕业于浙江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民委会委员,萧山区新湾街道法律顾问,杭州市萧山区消费者维权律师顾问团成员。2006年1月起成为执业律师,2009年8月,合伙创办浙江臻尚律师事务所,2012年9月,创办本个人所。 冯霄飞律师执业七年以来,办理各类民商案件近500件,对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有着深刻的理解,撰写和发表了多篇实务论文,深受好评,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公司股东知情权若干实务问题的思考》等获得过律师论文一、二等奖,并在专业刊物上登载。在如何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方面,总结出了一整套具有操作性的经验。目前,他担任着浙江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多家大中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每年亲自审查合同超过三百份。 冯律师还办理过刑事案件100余件,其中不乏大案、要案或是疑难复杂案件。由于始终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在法庭上敢于发表自己的独到见解,并为许多当事人争取到了撤销案件、不予起诉、取保侯审、轻判、缓刑,在客户中享有较高的声誉。 冯霄飞律师热心公益事业,已连续七年作为萧山人民广播电台特约嘉宾,参加《走进法律》直播节目,多次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发表法律评论。 冯霄飞律师的执业理念:忠于法律,忠于委托人;作最坏的打算,争取最好的结果。 法律顾问单位: 浙江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金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浙江锦鹏建设有限公司 杭州煌星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嘉明化工(气体)有限公司 杭州萧通电器有限公司 杭州永磁电动车有限公司 杭州荣谐机床有限公司 杭州大京纺织品有限公司 杭州丰盈纺织品有限公司 杭州百利医药有限公司 杭州鲁涛机械有限公司 杭州余氏机械有限公司 杭州威玛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杭州斗禾机械有限公司 杭州迈科汽车配件厂 民商案件经典案例: 1、代理孔X与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借款纠纷案(非诉处理),标的1000万元。 2、代理朱X军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案,标的1580万元。 3、代理周X炳与某大型建设集团施工建设合同纠纷案。实际承包人欠原告工程款数十万元,后工程中途撤出,建筑公司不承认欠款成讼。被告虽聘请名所大律师代理,但我方一、二审均获胜。 4、代理宋XX委托合同纠纷,历时一年先后由萧山、绍兴两地法院各两个阶段,始终紧紧抓住理据和争议焦点,获得胜诉; 5、代理陈X国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确认合同无效并由此免除了300万元担保金额的三分之二的责任; 6、代理广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X商品混凝土厂买卖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案。该案先后在江干、拱墅两区法院起诉、审理,并由江干法院启动再审程序,最终达到诉讼目的; 7、代理杭州大X纺织品有限公司与杭州X纺织有限公司侵权纠纷(后变更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通过二审改判获胜诉。 8、代理杭州爱得X与沈X江、余X慰保证合同追偿纠纷一案,200万元标的全部胜诉并和解执行到位。 9、代理浙江腾X运输有限公司与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在保险公司出具盖有原告印章的保险合同和免责告知书的情况下,仍获得胜诉。 10、代理张X华民间借贷纠纷。用七页代理词,充分揭露该债务实际上是情人补偿协议,并非真正借贷关系,迫使原告以低于借据金额一半的金额调解结案。 11、代理夏X民、倪X梅与赵X、王X、吴X翔、吴X栋、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侵权纠纷案。原告未成年女儿夏X与人约吃夜宵却被拉到钱塘江边,跟人下堤时被潮水吞没。因已方有明显过错,且钱塘江潮水致人死亡从未赔偿先例,诉讼难度极大,但通过代理人努力获得部分胜诉,以及政府补偿。原告现已获赔十二万元,尚有二万元在执行中。 12、成功代理华X凤与其五子女等分家析产纠纷;以及梁X、徐X与徐X昌、王X多农村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 刑事辩护经典案例: 1、杨X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一审已被判处十二年的情况下委托律师。冯律师提出,无被告人伤害故意的直接证据、结合案情的五个情节目前所判的罪名定性不准,从四方面分析受害人的死亡与其自身特异的身体素质存在着密切的因果联系等辩护观点,后省高院改判为有期徒刑八年。 2、聂X故意杀人案。聂X意气用事将他人刺死。冯律师围绕聂X在案发时未成年,系间接故意,激情犯罪三观点进行辩护并得到法庭采信,判处其有期徒刑。 3、李X平交通肇事逃逸案。交通肇事并逃逸二年后,李X平委托其弟咨询如何了结此案。冯律师帮助其事先联系交警部门,后带其自首,同时抓紧时间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仅被刑拘三天后即得以取保侯审,后被判处缓刑,结束了他两年的流浪生涯。 4、梁X盗窃案。梁X因涉嫌盗窃被刑拘,但拒不认罪。冯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案卷笔录和看守所提押犯人记录表中找到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证据,检察机关采纳相关意见,作出不起诉决定。 5、邓X特大贩卖毒品案。邓X贩卖毒品已超过一百克,按刑法可以判处死刑。通过辩护,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6、王X江敲诈勒索案。王X江利用他人包养情妇的隐私发短信敲诈勒索40万元,后未遂被抓获。冯律师除了未遂法定情节外,充分阐述王X江身患重病,无法服刑的实际情况,使法官减轻处罚,对其判处缓刑。 7、周X江盗窃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周X江,因无聊与小偷交上朋友,为其指点同一单元里的富裕人家,结果构成盗窃共犯,因金额巨大一直被关押。后通过辩护,周X江被判处缓刑,宣判当日重获自由。 8、石X兵故意伤害案。石X兵被老板辞退讨薪反而被殴打,被告人用随身携带的割纸刀将老板划成重伤。公安和检察机关对其是自首不予认定,辩护人通过阅卷、到派出所和中国移动公司多方调查,终于取得确凿证据,使法院认定了其自首情节,大大减少了刑期。事后,主办法官当面赞赏:这样认真负责办案的律师,实在难得! 冯霄飞律师执业证号:13301200610782772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71号帝凯大厦1号楼四单元六楼 电话:0571-82899688、13396506679 传真:0571-82667598、QQ190722 电子信箱:fxf197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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