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红 律师尚未发布办案案例
李晓红律师,男,汉族,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重庆东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刑事法律部部长,资深律师,专业从事刑事辩护十五年,在刑事辩护领域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和思维,不畏强权,敢于挑战权威,成功办理了数百件刑事案件,有部分案件获得空前成功,犯罪嫌疑人无罪释放,有部分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免受皮肉之苦,还有部分案件办理了监外执行,大部分案件都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获得一定程度的减轻或从轻处理。案例证明实力,正是这些成功的案例,不仅使李律师在当事人心中获得不错的口碑,更使李律师多次获取国家级、省部级大奖,曾被评为中国法学会第五届刑辩论坛暨刑事辩护高峰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2012年在成都获得了“西南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等荣誉称号。其撰写的涂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案的辩护词被评为“优秀辩护词”,并获一等奖。李律师曾就职于政府机关,九十年代就以以优异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后辞职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近几年来,李律师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重大的刑事案件,不少案件是取得了不错的结果,在刑事领域逐渐崭露头角,在当事人中获得了良好的口碑,有不少犯罪嫌疑人家属慕名而来,正是这是经历,造就了李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应有的地位,成为大家非常依赖的律师。 从业十余年,李律师办理了数百件刑事案件,下面部分列举最近一二年办理的典型案件: 1、受各方关注、在重庆影响巨大的、涉及受害上千人、重庆最大林业非法经营案(浚峰林业非法经营案),其代理的唐某某已成功无罪释放; 2、在重庆影响非常大的王某某、陈某、李某组织、领导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奸等案,涉及被告人数十人。 3、李某某涉嫌强奸,李律师提出证据不足的观点,检察院采纳其意见,无罪释放。 4、田某某涉嫌盗窃,李律师以证据不足,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予以释放。 5、梁某某贩卖、运输巨量毒品(30千克)案,取得良好效果; 6、被重庆新闻媒体广泛报道的张某某涉嫌制造毒品(2500余克)案,李律师成功辩护,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7、李某某抢劫杀人案,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李律师代理,成功改判,被告人李某某现已改为有期徒刑二十年; 8、被媒体广泛报道的利用POS机犯罪的秦某某非法经营案,李律师成功辩护,现犯罪嫌疑人也已释放回家; 9、李某某抢劫杀人案,成功辩护,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10、张某持刀抢劫案,成功辩护,一审判处缓刑; 11、刘某某涉嫌强奸案,李律师成功辩护,一审判处缓刑; 12、陈某某抢劫杀人,李律师精彩辩护,一审判处十五年; 13、王某某涉嫌猥亵妇女,李律师成功辩护,一审判处缓刑; 14、左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15、周某某涉嫌贩卖毒品(47.1克)罪且是累犯,李律师成功辩护,法院最终采纳李律师意见,以非法持有毒品定罪量刑,最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本案之经典,一言难表。 16、沈某某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妨害公务罪,李律师结合刑法理论,提出“法律竞合”的观点,一审法院采纳,只判了一个罪,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17、在重庆引起轰动的李某某信用卡诈骗150万余元案。 18、陈某某诈骗40余万元的案件,一审法院对辩护人提出的从轻判决的理由予以采信,从轻判处五年。 19、黄某某介绍卖淫案; 20、陈某某聚众斗欧案、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21、夏某某抢劫杀人案; 22、王某某贩卖毒品案; 23、王某某寻衅滋事案; 24、田某某盗窃案; 25、杨某某贩卖毒品案; 26、黄某某招摇撞骗案; 27、候某某强奸案; ······更多案例无法一一列举(说明:李律师列举案例都有判决书为证,绝不夸大)。 以上案件是李律师近二年来承办的案件,还有很多案例,无法一一列举,要知更多案例,请亲自到律师事务所查阅法院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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