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育民 律师尚未发布办案案例
王育民,男,1972年2月12日出生,汉族,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 律师资格证号:230197202031; 律师执业证号:080023110183。 一九九七年执业以来,先后担任东方集团、黑龙江省建工集团、《家庭生活指南》杂志社、黑龙江省新承印务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农业机械有限公司、轻工部直属哈尔滨钨钼材料厂等几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擅长代理经济纠纷案件,房地产纠纷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债务清欠及非诉讼法律事务调查、企业资信调查;办理过东方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诉五常天菊集团联营纠纷案、东方集团诉大连热缩材料有限公司租赁纠纷案、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诉哈尔滨威乐斯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合同纠纷案、海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诉黑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中国农业银行宏博支行诉哈尔滨友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贷款纠纷案、长城资产公司诉黑龙江省粮油公司借款担保纠纷案、哈尔滨钨钼材料厂诉哈尔滨汽轮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黑龙江省农垦系统第一例国家赔偿案等多起比较典型有影响案件,涉案标的额近亿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为企业依法经营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并为法律服务市场树立了良好的律师形象。 法律服务,诚信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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