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俊庆 律师
婚姻家事 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 执业年 0 篇可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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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履历

律师档案
  • 姓名 叶俊庆
  • 性别 
  • 职务 
  • 擅长 婚姻家事
  • 执业律所 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
  • 律所规模 
  • 执业证号 14101201010482470
  • 执业年份 0
  • 教育背景 
  • 办公地址 郑州市文化路90号
  • 交通线路 

律师介绍

叶俊庆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现任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法学会会员;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证号:14101201010482470。 业务专长: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学生伤害、雇员人身损害等)、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法律事务。从2001取得资格证以来,先后成功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刑事案件,尤其是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现担任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鹤壁同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郑州新世纪厨具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 刑事案件: 担任漯河张某故意杀人一案的二审辩护律师,二审由死刑改判死缓; 担任焦作王某某故意杀人案件的二审辩护律师,找到了一个侦查机关无法回避的疑点,二审由死刑改判死缓; 担任马某盗窃罪一审辩护律师,案件适用缓刑; 担任薄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辩护人,案件适用缓刑; 担任山东曹某合同诈骗罪一审辩护人,由于律师的努力,案件二次被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最终撤销案件。 人身损害案件: 代理马某交通事故一审代理人,最终在河南适用广东的赔偿标准,获得二份交强险赔偿,获得理赔41万; 代理王某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一审代理人,适用经常居住地的标准,获得理想的赔偿结果; 代理马某工伤赔偿一案,在诉前顺利获得房地产公司的赔偿; 离婚案件: 代理张某离婚案件的一审代理人,在最短的时间内离婚,并且争取到诉争的房产; 代理温某离婚案件的一审代理人,通过大量的调查取证,获取了对方婚外情的证据,为当事人争取了70%的财产; 非诉讼案件: 参与河南正宏置业有限公司并购“蓝宝湾”的大型房地产并购项目; 现场负责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十几亿呆坏账的核销。 座右铭:先做人、后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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