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正春 律师
婚姻家事 辽宁万嘉律师事务所 执业年 0 篇可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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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履历

律师档案
  • 姓名 叶正春
  • 性别 
  • 职务 
  • 擅长 婚姻家事
  • 执业律所 辽宁万嘉律师事务所
  • 律所规模 
  • 执业证号 12101200810785662
  • 执业年份 0
  • 教育背景 
  • 办公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24号中韩大厦10楼1010室(省法院西侧,北站方圆大厦东侧)
  • 交通线路 

律师介绍

律师简介: 叶正春律师,法学硕士,曾被沈阳市司法局评为“业务勤学,廉政标兵”,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沈阳律师协会会员,金融投资委员会委员。 多年来,叶正春律师团队始终坚持把普及法律常识作为一项社会责任。曾先后在《华商晨报》、《大连法制报》、《沈阳晚报》、《辽宁法制报》、沈阳人民广播电台、沈阳电视台、中央电视台等媒体专业栏目接受法律采访。做过的案例曾经被中央电视台、上海东方卫视等大型媒体引用报道。 丰富的社会阅历、长期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形成了叶正春律师对案件争议焦点和法官审理思路敏锐准确的判断把握;对客户理解、尊重、关怀的交往技巧,更磨练了其对每一个案件和当事人的耐心、细心、恒心和责任心。工作中大量接触法院法律文书,练就了精练、严谨的文书风格,结合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始终坚持事实与理论相结合,不死搬法理法条,更注重从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出发,灵活处理案件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求得乘胜追击、败中取胜。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他深知责任的重大,官司的成败不仅决定着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赖,甚至决定着当事人的命运。 叶律师执业理念: “受君托、忠君事”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或每一个案件,一步一个脚印,不因案件胜败而喜悲,以达到委托人的预期期望为目的。 叶正春律师在工作经历中,养成了严谨、认真、冷静的办事和办案作风,坚持不懈的理论学习,终使法律及理论功底不致生疏,大量接触法院法律文书,练就了精练、严谨的文书风格,结合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始终坚持事实与理论相结合,不死搬法理法条,更注重从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出发,灵活处理案件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求得乘胜追击、败中取胜。案件中,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是成败的关键,认真的研究取证,一个个不眠之夜,换来了他敏锐的法律思维,换来了当事人的笑容,更换来了他敢于挑战大案难案的魄力。 正是凭着这份对事业的执着追求、精湛的专业能力、令人信服的结果,叶正春律师赢得了越来越多的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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