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晓华 律师尚未发布办案案例
朱晓华,中国注册律师,中国律师协会会员,1991年取得律师资格,先后从事过教师,公司管理工作,社会阅历较为丰富,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承办过大量的诉讼案件担任过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朱律师法学功底扎实厚重,思维敏捷,办案严谨认真,具备丰富的庭审经验和娴熟的辩论技巧,同时待人真诚,具有强烈的正义感和责任心. 执业证号 :14403200810383579 联系方式: 13502802727 执业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金中环商务大厦4205(会展中心地铁E出口) 执业机构: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 感言:法律也许不是万能的,但是很好的运用法律,帮助你更好地处理事务是有可能的,因为细节决定成败。 服务宗旨:真诚待人,认真做事,尊重法律,服务客户。 业务范围: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以上为《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律师可以从事的业务) 企业公司法律服务范围: 1.提供公司法律咨询; 2.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各种制度,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3.起草、设定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避免劳资纠纷; 4.起草、审查、修改协议、合同、章程、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等法律文件; 5.应邀代表公司出席各类谈判; 6.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办理律师见证; 7.代理公司诉讼、仲裁; 8.资信调查、律师尽职调查,处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9.起草章程、股东协议书、委托投资协议书、挂名股东协议书等法律文件; 10.股权转让、股权投资、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投资法律服务; 11.商标权 、专利权 、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法律服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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