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淑贞 律师
婚姻家事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执业年 0 篇可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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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履历

律师档案
  • 姓名 张淑贞
  • 性别 
  • 职务 
  • 擅长 婚姻家事
  • 执业律所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 律所规模 
  • 执业证号 031298213832
  • 执业年份 0
  • 教育背景 
  • 办公地址 石铜路11号
  • 交通线路 

律师介绍

张淑贞律师(执业证号:031298213832),女,1971年生人,大学本科,法学学士,石家庄市九三学社成员,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曾兼河北警官学校石家庄中专部大专班法律教员。1996年开始执业。 执业理念:做任何事都要付出全部的精力和热情。业务主攻方向:建筑、房地产、金融。 主要工作业绩: 建筑房地产方面: 在河北省建设厅(原河北省建设委员会)法规处工作的两年期间,大量阅读和研究了有关建筑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河北省建设委员会的近十年来的规范性文件,多次为解决上访到河北省建委的建筑房地产纠纷进行法律论证,论证观点90%被采纳。其中王某建筑承包申诉案的法律论证观点,被省高院审判员全部采纳 成功代理了石家庄市建工集团混凝土公司诉南京二建的欠款案 成功代理河北省国防工业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省四建的建筑承包纠纷案件,成功代理该公司与某混凝土公司的购销合同纠纷案件。成功代理该公司与石家庄三建有限责任公司租赁纠纷一案。 成功代理石家庄金达房地产公司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担任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的法律顾问 担任河北省体育局射击运动中心拆迁改造项目法律顾问 正在洽谈行唐木结构旅游建筑项目等多个建筑项目的法律顾问事宜 金融业务: 多年来长期代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交通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金融业务 其他业务: 成功代理南皮县邮电局职工因公被杀致死经济赔偿一案 为涉嫌抢劫罪的被告李飞做了改判辩护 与河北医科大学的法医共同承办省人大交办的东光县因敛提留致人死亡一案,三下东光,与当地政府一起有效地制止了众人聚集闹事,用法律的手段使此案有了当事人满意的结局 为刘梦江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进行辩护,法院作出了令检察院撤诉的裁决 论文及其他: 在省级刊物《河北建筑》上发表论文《企业殛需法律顾问》1999年——2000年在《生活早报》房周刊栏目应约做案例分析十期 电话:0311-80805220 手机:13503219968 传真:0311—85288018 电子邮箱:zszlawyer666@163.com;zhanglvshi001@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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