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伟 律师尚未发布办案案例
河南大然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安阳市仲裁委会员仲裁员,政法委疑难案件评查组成员。王海伟律师具有较深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其思维缜密,逻辑性强,业务精益求精,执业作风稳健,善于处理复杂、棘手的诉讼案件。 王海伟律师精于民事、刑事诉讼代理和公司、企业及金融法律事务。执业至今成功代理了近千起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具备高超的诉讼技巧和极强的非诉讼业务操作技能,对业务有极强的总体把握和掌控能力。担任多家企业、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完善企业经营规章制度及推进企业法制化方面有独到的见解。同时,王海伟律师还十分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热衷社会公益,积极从事农民工维权活动、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和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等工作。 典型案例: 2007年,受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信益电子破产案件管理人。 担任被告某某塑胶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犯单位行贿罪一案辩护人,致企业法定代表人免于刑事处罚。 担任被告人郭某某强奸罪一案辩护人,致检察院撤诉,郭某某释放。 担任被告人李某抢劫罪一案辩护人,致法院判决李某不构成抢劫罪。 担任程某某诉安阳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案件代理律师。 担任王某某诉邯郸市博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代理律师。 担任张某某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代理律师。 专业方向: 民事、刑事案件代理、工伤劳动争议及常年企业法律顾问。 执业理念: 丰富的经验、突出的成绩、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本律师愿以“专业队伍、专业意见、专业努力、专业效率、专业评价”为服务宗旨,秉承大然律师事务所“一专多能、多专联合、团队精神、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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