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维民 律师尚未发布办案案例
郑维民律师,高级律师。现任湖南南天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作人,常德市政协委员,武陵区人大代表,常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郑维民律师1994年10月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1995年4月开始执业。专业主攻方向: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房地产业务和公司顾问业务。从业10多年来,先后办理各类案件5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一亿元,为7名被告人做过成功的无罪辩护。所参与承办的涉案近额4.37亿元的“张万奇非法集资案”,中毒人数多达154人的常德市一中投放危险物资案”,原告多达206名退休工人诉某劳动局“养老保险纠纷案”,常德市人大副主任万善志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常德市人民政府副巡视员唐必清受贿案,常德市委副秘书长吴让见贪污、受贿案,“鼎城公安干警刑讯逼供案”等案件都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现担任常德市规划局、常德市财政局、常德市民政局、常德市广播电视调频台、常德市妇幼保健院、武陵区水利局、中国铁通常德分公司、湖南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吉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房集团常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近20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郑维民律师所在的湖南南天门律师事务所是湖南省第一批“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坐落于常德市繁华的武陵大道武陵阁广场,购买了1000余平方米的标准写字楼,现有律师及工作人员40余人,是常德市规模最大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 郑维民律师的人生格言:自信笃行,成就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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