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春 律师尚未发布办案案例
广西永泰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西大学法律系(本科)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系(本科)毕业,双学历.1991年至2001年任广西龙珠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分公司财务部长.公司前身为陆川县水泥厂(中型国有),1993年作为核心组成员参与股份制改造,并于当年完成.2002年至今任专职律师.为广西贵港人李XX故意杀人案(一审判决死刑)进行二审辩护,二审判决发回重审,一审重审改判有期徒刑10年.为广西贺州人李XX故意杀人案(一审判决死刑)进行二审辩护,二审改判无罪.代理浙江温州人顾XX(女)离婚案,为其判决拿到1300多万元合法财产.2007年为贵港人谭某故意伤害(至死)案一审辩护(中院提审),一审以防卫过当判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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