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勇超 律师
交通事故 四川毫达律师事务所 执业年 0 篇可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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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履历

律师档案
  • 姓名 胡勇超
  • 性别 
  • 职务 
  • 擅长 交通事故
  • 执业律所 四川毫达律师事务所
  • 律所规模 
  • 执业证号 22012005112486
  • 执业年份 0
  • 教育背景 
  •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濯锦东路164号长城半岛城邦1期2栋17楼
  • 交通线路 

律师介绍

胡勇超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 四川毫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四川毫达律师事务所房地产部主任 四川电视台《新闻现场》《法制新闻》特邀评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22012005112486 业务专长:房地产,建筑,投资,金融,公司商务,大型企业的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刑事辩护,并在这些领域中取得了重大成就,赢得了广大客户的肯定和赞许。 发表的论文:《房地产现实问题探析》《论动产抵押》《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作用》 胡勇超自任律师以来,认真研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各类法律培训活动,注重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社会交际能力,工作勤奋、踏实,尽职尽责。成功办结多起民事、经济类案件。典型案例如: (1)、2007年代理都江堰10余户人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集体拆迁纠纷案,经过协商谈判,为委托人争取到约500万元的损失; (2)、2009年代理某装饰公司与某木业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由于对方存在违法事实,我便利用对方的违法事实,多次与对方交涉调解,经过一个月的努力,为委托人争回100多万元的利益; (3)、2010年办理李某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二级工伤损害赔偿一案,为万某某争取了工伤赔偿金690000多元; (4)、2011年四川某建筑公司与雅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我担任建筑公司的代理人,据理力争为委托人争取了67万多元的工程款利益; (5)、2011年四川某建筑公司在甘孜九龙体育馆建设项目工程款纠纷一案,我担任建筑公司的代理人,为委托人挽回约80万元的经济损失。 (6)、2010年在成都某建设集团公司诉某房地产公司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房地产公司的代理人,就原告提出的工程造价高达2800万元的请求提出工程造价鉴定,后经鉴定工程造价仅为1800多万元,为当事人挽回了1000多万元的损失。 迄今,已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公司提供了法律服务,并使这些公司在经营中最大限度地避免了纠纷: ☆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四川合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宏业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嘉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四川华成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南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川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富德劳务建筑有限公司 ☆四川方圆地基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嘉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市大邑东方圣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乐山骏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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