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志锐 律师尚未发布办案案例
伍志锐,广西、南宁两级优秀律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南宁市公安局某分局副局长,现任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广西律师协会、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广西警察学院副教授,广西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广西律师协会“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授课老师,广西警察协会理事、广西诉讼法学研究会、反恐法学研究会理事,南宁市政府立法咨询员,广西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库成员。 专长:刑事、交通、婚姻 办公地址和律所名称:在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1号金旺角A座1103、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 成功案例或律师文集:伍志锐律师自2007年在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做律师以来,先后代理几百起刑事、民事等案件,其中在代理梁某抢劫致人死亡案中,通过辩护将被告的判决由死刑立即执行变为无期徒刑,给予被告人继续生存的机会; 代理陈某(主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中,最终以判处有期徒刑12年结案; 代理李某抢劫案件中,由原来被判决抢劫罪十年七个月改为非法拘禁罪三年; 代理某地规划局长邓某受贿案件中由一审判决十年二审发回重新审判改为一年十个月; 代理某市房产局局长黄某受贿几十万案判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执行; 代理某区建设局副局长黄某受贿案只判有期徒刑6个月; 代理冯某走私氧化皮涉案几千万构成走私固体废物罪,最终只判决2年有期徒刑; 代理某文化站副站长受贿案再审案成功撤销该罪; 在代理张某涉嫌抢劫、陶某涉嫌传销、李某涉嫌盗窃、陆某涉嫌强奸、欧某非法侵占农用地、黄某涉嫌挪用公款、李某涉嫌贷款诈骗等等案中,通过会见嫌疑人了解案情,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最终以不逮捕结案。代理的典型民事案件如潘某华与广西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协议纠纷案、谢某与南宁市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纠纷案、孟某与唐某归还赠与款纠纷案等等案件中,最终以胜诉判决结案。 担任广西江舟物流有限公司、广西十盟投资风情有限公司、广西嘉洲美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锐佑房产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长年法律顾问。曾荣获南宁市“2011-2013年度优秀律师”; 广西“2011-2014年度优秀律师”,第八届、第九届刑辩论坛暨2015、2016刑事辩护高峰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2017年荣获“十佳律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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