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新亚 律师尚未发布办案案例
徐新亚,男,湖北人,法学院法学专业毕业,三级律师,大学毕业后从事法律教学多年,有着扎实的理论基础;从事专职律师十六年,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1992年与另四位律师成立湖北省地市州级第一家合伙制湖北东坡律师事务所,2000年与另二位律师成立合伙制湖北袁徐殷律师事务所。2004年6月调入广东南岭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现供职于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本律师法学理论基础扎实,执业经验丰富,敬业精神强。曾担任多家金融、保险、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企业改制、企业破产、股权转让、项目融资(BOT)等非诉讼法律事务;为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报道过的民营企业家谭根元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作无罪辨护成功。还写《股票透支的法律问题》等论文被国家级金融报刊《金融时报》登载。工作经历: 1992-----2000年在湖北东坡律师事务所 原始合伙人 2000-----2004年在湖北袁徐殷律师事务所 原始合伙人 2004-----2006年在广东南岭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2006-----2008年在广东禅正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发表论文:《股票透支的法律问题》 专长领域 环境保护 工程建设 房地产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执行 刑事辩护 项目融资 保险 金融 常年法律顾问 公司设立 公司重组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破产 公司并购 公司法 合同法 损害赔偿 债务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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