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俊华 律师
交通事故 四川明之鉴律师事务所 执业年 0 篇可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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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履历

律师档案
  • 姓名 曾俊华
  • 性别 
  • 职务 
  • 擅长 交通事故
  • 执业律所 四川明之鉴律师事务所
  • 律所规模 
  • 执业证号 15101200410355773
  • 执业年份 0
  • 教育背景 
  • 办公地址 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华西美庐B座20楼
  • 交通线路 

律师介绍

曾俊华,中国成都首席资深律师,现执业于四川明之鉴律师事务所,1999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曾在政法机关工作四年,辞去公职后从事律师工作八年,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学实践经验,秉承“责任、诚信”的执业理念,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监督公权,依法护法,排客户之忧,解客户之虑,兢兢业业、勤勉尽责地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赞誉!     曾俊华律师执业八年以来,先后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办理了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抢劫犯罪、故意杀人犯罪、故意伤害犯罪等几十余件刑事案件,代理了房产纠纷、物业纠纷、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民、商事案件案件数百件,均有力地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擅长专业:刑事辩护、公司法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纠纷、合同纠纷。       代理的典型案件:       2007年为四川省环境保护局某局长被控滥用职权案辩护,2011年为温江区教育局某主任被控贪污、受贿案辩护,罪轻辩护意见均被采信;       2008年为易某某被控贩卖毒品罪作非法持有毒品罪辩护,后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采信;       2012年为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的蒋某某、为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犯罪的张某某成功申请取保候审;       《物权法》实施之后,在四川成功代理第一起成都市金牛区五丁苑小区业主诉徽记集团下属成都华隆食品产业有限公司住改商纠纷案件;       2011年代理多起成都蜀信物业服务公司诉业主物业服务费纠纷案件;       2008年代理李树涛、杨勇诉张福本、江富贵、中国共产党成都市龙泉驿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龙泉驿区人民政府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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