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尚江 律师尚未发布办案案例
金尚江律师:西南大学法学应用心理学双学士,就职于云南亮剑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执业方向为医患纠纷处理专业,人身损害赔偿专业。因工作作风细致、严谨、积极、热情受到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座右铭:“律师不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也是一项正义的事业和良心的追求。” 座右铭:“律师不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也是一项正义的事业和良心的追求。” 曾代理过的经典案例有: 1、 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奥美定注射美容丰胸致人伤残”索赔案(被新华社、法制日报等全国几十家媒体关注) 2、 李XX诉云大医院医疗纠纷案 3、 昆医附二院“患者被误诊,被癌症”索赔案 4、 西山区碧鸡卫生院新生儿畸形索赔案(都市时报报道) 5、 解放军昆明总医院(43医院)心脏修复手术致幼儿脑瘫医疗索赔案 6、 五华保健院“患者被误诊为痛风,针刺发炎致大脚趾切除”索赔案(生活新报报道) 7、 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红会医院)“漏诊右肾出血致患者休克死亡”索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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