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锋 律师
交通事故 安徽春铭律师事务所 执业年 0 篇可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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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履历

律师档案
  • 姓名 汪锋
  • 性别 
  • 职务 
  • 擅长 交通事故
  • 执业律所 安徽春铭律师事务所
  • 律所规模 
  • 执业证号 13406200110777820
  • 执业年份 0
  • 教育背景 
  • 办公地址 安徽省淮北市长山路翰邦国际广场十一楼
  • 交通线路 

律师介绍

汪锋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本科,于2001从事专职律师,现担任安徽春铭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专职律师。多年来办理了多件有社会影响的大案、要案,为法律事业作出杰出贡献,得到社会各界及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主要有:由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李某某抢劫案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汪锋律师参加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辩护后,由该高院直接改判二审死缓。参与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办理的邢志军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主要成员王某某的辩护,参与办理发生在安徽省濉溪县王某等五人绑架、抢劫仲某某案,参与办理发生在安徽省萧县祖楼镇蒙面女人持撅头伤害二位分别为6岁、4岁小孩案件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办理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一审按非法行医对朱某某定罪并判决有期徒刑十年,上诉后由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直接改判按医疗事故定罪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执行案件。办理安徽省淮北市著名九幢楼纠纷从某诉相山区某某办事处等返还财产案,由第一次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经不懈努力,终由第二次一审由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相山区某某办事处返还从某房屋损失785437.7元,上诉后由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为由相山区某某办事处返还从某房屋损失计9140323.2元,使本案由第一次未支持分文改变为基本达到上千万元利益。汪锋律师办案宗旨为:做人做事开拓创新即只有在做人成功的基础上方能将事情做好。同时要有开拓创新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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