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静 律师
交通事故 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 执业年 0 篇可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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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履历

律师档案
  • 姓名 刘静
  • 性别 
  • 职务 
  • 擅长 交通事故
  • 执业律所 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
  • 律所规模 
  • 执业证号 14501201011832251
  • 执业年份 0
  • 教育背景 
  • 办公地址 广西南宁市东葛路22-1号、东葛古城路口往东200米、万峰大厦五楼518室、
  • 交通线路 

律师介绍

刘静律师,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现为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期间承办了大量的诉讼及非诉讼案件,秉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将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娴熟的法律实务技巧完美结合,以优异的专业知识和高效高质、热情细致的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现为南宁市妇联、残联法律维权站律师。主要擅长于公司事务、债权债务、合同、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婚姻继承、刑事辩护等诉讼及非诉讼业务。     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和南宁市司法局的直接领导和管理,本所位于南宁市东葛路22号万峰大厦五楼,拥有近600平米的办公场所和现代化办公设备。目前全所共有专职律师30人,实习律师、助理、行政人员10余人。本所建有完善的所务管理制度、法律服务质量监管制度、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客户管理制度及项目小组服务制度,采取团队协作与主办律师相结合的办案方式,优化配置与整合各种资源,为社会各界提供快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开业至今没有发生过任何一起针对我所的投诉。     经过多年努力,我所得到社会各界认可,获得如下荣誉:2005年--2007年度,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授予“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05-2010年连续六年被南宁市司法局授予“文明律师事务所”、“南宁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03-2005年度被南宁市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团体会员”称号;2006年12月被南宁市司法局、南宁市残联选定为“南宁市残疾人维权示范岗”;2008年度被评为“五好基层组织”称号;2009年5月成为广西区妇联的“广西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2009年与广西区残联合作成立“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助残工作站”。2010年3月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011年被广西区司法厅、区律协评为2008-2010年“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2012年3月被南宁市妇联评为“南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等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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